于大喜明面上没有掺和这桩离婚官司。
但私底下,她让大鸭梨利用网络,时刻都盯着杨家的代理律师和他家的那些家庭成员。
想在打官司期间,做财务手脚?
那就只能,加剧法官对他们这一家子的成见。
加速判离而已。
港城那位三姐的诈骗案,可比这桩离婚官司的效率高得多。
这位属于典型的,人赃并货。
且和她有关系的那些男朋友,在热心统的帮助下也知道了彼此的存在。
据说有七八个想要联合起来,在港城这边起诉她。
三姐脑袋上的虱子又多出了一窝
知道坏人即将受到应有的惩罚,于大喜也就把心思放在了她的本职工作上。
最近一段时间,她对猎头这一份工作有了些不同的想法。
还特意找了总裁wendy和项目总监jeff开小会。
会议内容就是,她的每周最少去企业拜访三位、五十万年薪以上的高端人才计划。
于大喜提出这个人才计划的逻辑是:
“与其根据客户的需求,全面撒网式的捞鱼,为什么不打造一个鱼塘先?
以我入职四个月的工作经验来看,临时、短时间内想要和这些高端人才建立起信任关系,仅靠几通电话或见上一面是很难的。
多数情况,我们仍是以客户的需求为出发,人才的切实需求,我们的顾问甚至都不能精准挖掘出来。
这就很容易导致项目推荐过程中出现,企业看上了人才,人才最终却没有选择我们的客户。
如果我们在之前,能有效的鉴别出这些高端人才的专业能力,环境适应能力,以及挖掘出,他们心中最心仪的跳槽公司和岗位?
如果我们手里,拿着这些有实力的高端人才的评估报告,再去开发客户的成功率会不会更大?
这些高端人才在后期与企业的面试推动过程,以及入职企业的积极性,会不会更强?”
她的逻辑很简单。
甲方不一定是企业方。
高端人才,也可以转换为甲方。
项目总监jeff沉思半晌后,给与了于大喜肯定:
“如果我手里掌握了几百个年薪五十万以上的,各大人才网站上不会有简历的外企财务总监,我相信,只要有用人需求的客户,都不会拒绝和我们公司合作。”
总裁wendy的顾虑点却是:
“公司几大项目组目前的情况是,客户的需求为上。
如果我们集体反向操作,势必在很长一段时间的储备阶段,是看不到项目效益的。
客户的岗位不会一直等着我们,我们推不出人,很快就有同行顶上。
最重要的是,在人才网站上没有简历的,那些年薪五十万以上的高端人才,他们都是企业的核心领导层或技术型人才,受企业重视,收入也稳定,更不会轻易跳槽换工作。”
事实摆在眼前。
照着于大喜的方式做,从长远来看就是磨刀不误砍柴工。
但事实是,所有的猎头顾问都是靠提成吃饭的。
三个月不开单都有离职的可能。
会议至此,于大喜就提议:
“公司不用大规模使用这种方法,我可以拿半年时间来试试看。
我的初步目标就是,每个礼拜给公司贡献至少三位高端人才的简历,以及拜访完后对他的评估。”
总裁wendy对于这于大喜的高级人才储备计划只考虑了三天时间,就同意了。
为此,还给她单独成立了一个项目组,升她为项目总监,基本工资也给加到了四千。
该高端人才库的权限,只有公司资深顾问级以上才能共享。
作为该人才库的建设者,于大喜享有每位人才佣金5的提成。
就比如。
年薪200万的戴亚利,猎头公司收取客户的佣金是年薪的30,公司最后回款就是200万30=60万。
60万业绩,猎头公司给到项目组的总提成是30。
这里面又分为:客户开发5,项目运营5,人才推荐20。
戴亚利的推荐人和简历所有者都是她,所以她能拿到60万20=12万的提成。
作为客户开发和项目运营负责人jeff,可以在这个项目里拿到60万(5+5)=6万的提成。
这里面,唯一的风险在于。
如果,戴亚利在猎头公司给到企业的保质期内(3个月)内主动离职或被企业辞退。
猎头需要在同等岗位上继续服务到下个人才到岗为止。
也就是说,戴亚利没过试用期,他的推荐人于大喜得负全责。
猎头公司的核心资源,一是客户,二就是高端人才简历库。
用了四个多月时间对猎头这个行业进行了各岗位的了解后,于大喜总算是摸到

